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交换生申请攻略及出国留学学分认定

第一条 为进步提高教学质量,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加强与国外高校实行互派学生进行短期交流学习,更好地完善互派交换生制度,规范交换生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项目出国留学派出学生的学籍管理及学分认定。选派的学生应是学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主要输送到国内外合作高校进行交流培养。国际交换生为在读期间出国赴与我校签署学分互认协议的国(境)外院校留学的学生。
第三条 实施国际交换生项目是我校教育国际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国际通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学校通过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大力促进国际交换生项目的发展。
第四条 学校出国留 学项目由国际合作处负责协调与管理工作,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及各学院参与配合。


哈尔滨商业大学交换生申请条件与派出流程:
申请条件:
(一) 政治素质高,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 拥有中国国籍,系哈尔滨商业大学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 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符合国(境)外合作院校规定的申请条件。
(四) 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学习任务。
(五) 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及时缴清学校的各项费用。

哈尔滨商业大学交换生派出流程:
(一) 国际合作处根据学校每年与国 (挽)外合作院校合作协议的内容,及时发布信息。
(二) 在校学生自愿报名, 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学工外财务处备案审批后,上报国际合作处
(三) 国际合作处协助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四) 派出之前,学生及其亲属必须与学校签订《哈尔滨市业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学习协议书》。学生在国(境)外学习期满必须按时回校,逾期不归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哈尔滨商业大学交换生学籍与学分管理:
(一) 学校保留 派出交换生出国学习期间的学籍。
(二) 交换生在外方学 校应选择修读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课程,所得课程学分不得低于国内学分的80%。
(三) 大四学生可在国外留学期间完成毕业实习,由外方出具证明文件;交换生的毕业论文可通过网上提交,网上毕业论文答辩。”
(四) 交换期间, 交换生按照对方学校的教学计划学习。第十一条派出交换生出国进 修时间将记人修业年限。
(五) 在对方学校修读的课程已取得的成绩和学分,经调整后,可转换为我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和学分。学生在对方学校修读课程成绩以(A、B、...等级的形式登记,按如下标准执行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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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学校修读课程成绩,不是按上述标准登记,而是其它记分方法,则需把成绩转换成上述标准(即成绩转换对照表)执行。

派出交换生须取得因(境)外高校提供的各科成绩证明,归国后需上交国际合作处进行翻译审查,核定学分后转交教务处进行成绩录人。


哈尔滨商业大学交换生学生管理
(一)派出交流生到达国 (境)外驻地后,应于一周内将国(境)外住址和联系方式通知学校国际合作处。
(二)派出交换生在国(境)外学习期间,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所在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遵守外事纪律,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尊严的事情:遇到重大事情应及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或机构和学校报告。
(三)派出交换生应当在赴国 (境)外学习期满后,自新学期开学之日起15日内到国际合作处、教务处办理学分认定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交换生在交换期满后应按时回校,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违反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五)若交换生 在交换期间因故必须中途终止交换培养计划,必须首先向双方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归校。

附则
我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的交换生项目的管理也参照本规定执行
未尽有关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力法由国际合作处、教务处负责解释,并视实际情况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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