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新生入学与注册学籍】【学制与修业年限】【请假与考勤】相关规定
一、哈尔滨商业大学入学与注册相关规定
1、凡属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工作部门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采用院校两级复查方式,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4、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学校只发给“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学生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逾期不办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所属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取消其注册资格并按自动退学处理。除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6、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由学校协助申请贷款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再予以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发生突发事件者,经所属学院审查批准,确认暂缓交纳学费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予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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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尔滨商业大学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科生基本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为三年至六年。
博士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修业年限为三年至六年;
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修业年限为三年至五年;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二年,修业年限为二年至五年;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修业年限为三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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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哈尔滨商业大学请假与考勤相关规定
学生应按时参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和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需附学校指定医院和学校医务部门诊断书;事假需附相应证明。
1、
请假期限为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准假;
请假期限为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院主管领导准假;
请假期限为一周以上二周以内的,由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请假期限超过二周的,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批准备案;
请假期限达到本学期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到招生就业处或研究生学院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
2、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校销假。确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能返校者,学生应在假期未满前申请续假。续假未获批准者,必须按时返校。无故不返校者,按照旷课处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本科学生某门课程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原则上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该门课程按零分计,必须重修。
资料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官网
1、凡属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向学校招生工作部门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未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采用院校两级复查方式,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4、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和休学学生的待遇,学校只发给“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学生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逾期不办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所属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并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照旷课处理。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取消其注册资格并按自动退学处理。除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6、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由学校协助申请贷款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再予以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发生突发事件者,经所属学院审查批准,确认暂缓交纳学费并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予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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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哈尔滨商业大学学制与修业年限
本科生基本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为三年至六年。
博士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修业年限为三年至六年;
全日制硕士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修业年限为三年至五年;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二年,修业年限为二年至五年;
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修业年限为三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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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哈尔滨商业大学请假与考勤相关规定
学生应按时参加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和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教学活动和课外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需附学校指定医院和学校医务部门诊断书;事假需附相应证明。
1、
请假期限为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准假;
请假期限为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学院主管领导准假;
请假期限为一周以上二周以内的,由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请假期限超过二周的,由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或研究生学院批准备案;
请假期限达到本学期教学时数三分之一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到招生就业处或研究生学院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
2、 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校销假。确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能返校者,学生应在假期未满前申请续假。续假未获批准者,必须按时返校。无故不返校者,按照旷课处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本科学生某门课程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原则上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该门课程按零分计,必须重修。
资料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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