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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菌原创】带你走进哈商大C区(食堂、宿舍寝室等详细介绍)
回复新生专栏 • 商大百科2号员工 发起了问题 • 1 人关注 • 0 个回复 • 12247 次浏览 • 2019-07-31 23:04
【百科菌原创】带你走进哈商大B区(食堂、宿舍寝室等详细介绍)
回复新生专栏 • 商大百科2号员工 发起了问题 • 1 人关注 • 0 个回复 • 11716 次浏览 • 2019-07-31 22:48
【百科菌原创】带你走进哈商大A区(食堂、宿舍寝室、图书馆等详细介绍)
新生专栏 • 商大百科管理员 回复了问题 • 2 人关注 • 2 个回复 • 22947 次浏览 • 2019-08-24 22:08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普通话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
学在商大 • 商大百科2号员工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9527 次浏览 • 2019-05-28 17:04
黑龙江省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20-8号
开门时间:8:00-17:00
联系电话:0451-82607760
考试时间:报名有名额限制,报名处会张贴最近的考试时间,请自行留意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20-8号
取证地点:报名处
报名需要携带的东西:
身份证原件(报名处可复印)
在校生证明(找导员开具)
25元现金(若没有在校生证明则要带50元现金)
白底一寸照一张(可以是电子版)
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由四个测试项构成,总分为100分。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分30秒,占10分。目的考查应试人普通话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限时2分30秒,占20分。目的是除了考查应试人声、韵、调的发音外 ,还要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
3、400字短文朗读,限时4分钟,占3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能力,重点考查语音、语流音变、语调等。
4、说话,时间3分钟,占4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
哈商大这学期不举办普通话考试,以前的报名地点为主楼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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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语言文字研究应用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20-8号
开门时间:8:00-17:00
联系电话:0451-82607760
考试时间:报名有名额限制,报名处会张贴最近的考试时间,请自行留意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20-8号
取证地点:报名处
报名需要携带的东西:
身份证原件(报名处可复印)
在校生证明(找导员开具)
25元现金(若没有在校生证明则要带50元现金)
白底一寸照一张(可以是电子版)
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由四个测试项构成,总分为100分。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限时3分30秒,占10分。目的考查应试人普通话声母、韵母和声调的发音。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限时2分30秒,占20分。目的是除了考查应试人声、韵、调的发音外 ,还要考查上声变调、儿化韵和轻声的读音。
3、400字短文朗读,限时4分钟,占3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材料的能力,重点考查语音、语流音变、语调等。
4、说话,时间3分钟,占40分。目的是考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所达到的规范程度。
哈商大这学期不举办普通话考试,以前的报名地点为主楼0623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降级留级学籍异动相关原因与流程
学在商大 • 商大百科2号员工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024 次浏览 • 2019-05-26 16:17
1、因学习成绩原因,按学校规定应退学,即一年级学生学年累计已取得学分未能达到规定学分标准二分之一、其他年级学生学期累计已取得学分未能达到规定学分标准三分之一或逐学年累计已取得学分未能达到规定学分标准二分之一,但本人愿意继续在校学习、完成学业的本科学生;
2、试读遵循学校关于本科学生学制与修业年限的基本规定,即基本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最高为六年,学生应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3、试读的学生编入下一个年级管理,试读成功后不恢复到原年级;
4、试读以一年为期,每个学生最多可以试读两次。经过两次试读的学生,学习成绩再次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必须办理退学手续;
5、办理程序:每学期开学四周内,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学业清理,形成试读学生名单,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将审核后的名单转给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组织各学院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试读前已修得的学分继续予以保留,原所修考核不及格的课程需重新选课学习,免除原不及格记录,以重新修得的成绩予以登记;
7、试读学生需按修业年限分年度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与其试读所在专业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8、试读期间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直接取消试读资格,予以退学。
二、降级试读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流程:
1、学生到学生处(行政楼五楼)办理完降级试读手续后,将学生处出具的学籍异动证明交至学籍科,审批单由主管教学运行的副处长签字。
(2)降级试读学生在办理完学籍异动手续后返回所在学院,在指定的时间内联系教学秘书老师进行课程的退、补选工作。
三、课程退、补选相关流程
1、学生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课程补、改、退选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2、各学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签字
3、持申请表到行政楼112选课中心进行选课,教务处负责人会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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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学习成绩原因,按学校规定应退学,即一年级学生学年累计已取得学分未能达到规定学分标准二分之一、其他年级学生学期累计已取得学分未能达到规定学分标准三分之一或逐学年累计已取得学分未能达到规定学分标准二分之一,但本人愿意继续在校学习、完成学业的本科学生;
2、试读遵循学校关于本科学生学制与修业年限的基本规定,即基本学制为四年,修业年限最高为六年,学生应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3、试读的学生编入下一个年级管理,试读成功后不恢复到原年级;
4、试读以一年为期,每个学生最多可以试读两次。经过两次试读的学生,学习成绩再次达到第一条标准的,必须办理退学手续;
5、办理程序:每学期开学四周内,各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学业清理,形成试读学生名单,学院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将审核后的名单转给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组织各学院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试读前已修得的学分继续予以保留,原所修考核不及格的课程需重新选课学习,免除原不及格记录,以重新修得的成绩予以登记;
7、试读学生需按修业年限分年度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与其试读所在专业的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8、试读期间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直接取消试读资格,予以退学。
二、降级试读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流程:
1、学生到学生处(行政楼五楼)办理完降级试读手续后,将学生处出具的学籍异动证明交至学籍科,审批单由主管教学运行的副处长签字。
(2)降级试读学生在办理完学籍异动手续后返回所在学院,在指定的时间内联系教学秘书老师进行课程的退、补选工作。
三、课程退、补选相关流程
1、学生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课程补、改、退选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
2、各学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签字
3、持申请表到行政楼112选课中心进行选课,教务处负责人会审核签字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图书馆借书制度及图书损坏丢失遗失管理办法
学在商大 • 商大百科2号员工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7009 次浏览 • 2019-05-23 23:13
凡本校师生员工,可凭校园IC卡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教师、研究生限借20册,本科生限借15册:
借阅期限:
教师及研究生为45天,本科生为30天。(校园IC卡只限本人使用, 不准转借、冒借,代借、涂改) ;借书逾期不还者,暫停借书,待逾期书还清后再恢复借书权力;本馆已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收到催书单后应立即还书。
还书制度:
读者借出图书应及时归还,如果超出了约定的借书期限,需缴纳超期违约金(每本书一天0. 10元) :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圈点、批注、改装或遗失。如出现上述情况,按赔、罚规定处理寒暑假到期的图书,需在开学后周内还清, 否则按超期处理。读者毕业或调离学校, 应还清所借图书及欠款,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预约借书:
凡本校师生员工,由于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可预约借书。范围只限专业图书,册数不得超过3册,预约时间三天(需到馆或通过网上办理预约手续)对预约借书者,从发出通知之日起,保留三天,逾期按弃权论,即可向其它读者出借.
到其它馆借书:
凡本校教师、研究生因教学、科研需要,而本馆又未入藏的中外文图书,可到馆际协作单位借阅:读者凭工作证和校园IC卡到文献流通部办理手续所借图书按馆际互借要求办理,执行协作单位的相关规定:要遵守馆际互借的规章制度,违章由本人承担责任,所需费用自理。
遗失、污损、未办手续带出书刊处理办法
一、凡遗失书刊,须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赔偿同种书刊有困难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遗失文学图书,按书价2- 5倍赔偿:
(二)遗失单本图书,按书价10倍赔偿;
(三)遗失专业图书,按书价2-10倍赔偿;
(四)遗失贵重图书(指善本书、绝版书、工具书、原版图书),按书价10-30倍赔偿:
(五)遗失多卷书及成套图书的一部分,属一般图书,依图书出版年代,按全集或全套书价的1-30倍赔偿;属珍贵图书的,按全集或全套图书的3-50倍赔偿,丢失多卷集全集或成套图书全套书,普通图书按全套价格的3- 100倍赔偿,珍贵图书按全套价格的5-200倍赔偿。
(六)遗失期刊单本一册,按该刊全年定价赔款:丢失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的2倍赔款,另加装订费;丢失报纸一份,按该报全月价赔款;丢失报纸合订本,按全年价赔款。
二、污损、未办手续带出书刊资料,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污损书刊,视污损程度,按书刊原价的20%-100%赔偿,被污损的书刊经处理后,仍归图书馆所有;
(二)对借阅书刊撕页、开天窗者,视情节轻重,按原书刊价格的4倍赔付。
(三)不按图书馆规定办理书刊借阅手续,采取各种手段将书刊带出室外,视为违规,处50-200元罚款,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院系或部门,情节严重者,建议学校有关部给予处分。
资料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图书馆官网 查看全部
凡本校师生员工,可凭校园IC卡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教师、研究生限借20册,本科生限借15册:
借阅期限:
教师及研究生为45天,本科生为30天。(校园IC卡只限本人使用, 不准转借、冒借,代借、涂改) ;借书逾期不还者,暫停借书,待逾期书还清后再恢复借书权力;本馆已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收到催书单后应立即还书。
还书制度:
读者借出图书应及时归还,如果超出了约定的借书期限,需缴纳超期违约金(每本书一天0. 10元) :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圈点、批注、改装或遗失。如出现上述情况,按赔、罚规定处理寒暑假到期的图书,需在开学后周内还清, 否则按超期处理。读者毕业或调离学校, 应还清所借图书及欠款,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预约借书:
凡本校师生员工,由于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可预约借书。范围只限专业图书,册数不得超过3册,预约时间三天(需到馆或通过网上办理预约手续)对预约借书者,从发出通知之日起,保留三天,逾期按弃权论,即可向其它读者出借.
到其它馆借书:
凡本校教师、研究生因教学、科研需要,而本馆又未入藏的中外文图书,可到馆际协作单位借阅:读者凭工作证和校园IC卡到文献流通部办理手续所借图书按馆际互借要求办理,执行协作单位的相关规定:要遵守馆际互借的规章制度,违章由本人承担责任,所需费用自理。
遗失、污损、未办手续带出书刊处理办法
一、凡遗失书刊,须以版本相同的书刊赔偿。赔偿同种书刊有困难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遗失文学图书,按书价2- 5倍赔偿:
(二)遗失单本图书,按书价10倍赔偿;
(三)遗失专业图书,按书价2-10倍赔偿;
(四)遗失贵重图书(指善本书、绝版书、工具书、原版图书),按书价10-30倍赔偿:
(五)遗失多卷书及成套图书的一部分,属一般图书,依图书出版年代,按全集或全套书价的1-30倍赔偿;属珍贵图书的,按全集或全套图书的3-50倍赔偿,丢失多卷集全集或成套图书全套书,普通图书按全套价格的3- 100倍赔偿,珍贵图书按全套价格的5-200倍赔偿。
(六)遗失期刊单本一册,按该刊全年定价赔款:丢失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的2倍赔款,另加装订费;丢失报纸一份,按该报全月价赔款;丢失报纸合订本,按全年价赔款。
二、污损、未办手续带出书刊资料,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污损书刊,视污损程度,按书刊原价的20%-100%赔偿,被污损的书刊经处理后,仍归图书馆所有;
(二)对借阅书刊撕页、开天窗者,视情节轻重,按原书刊价格的4倍赔付。
(三)不按图书馆规定办理书刊借阅手续,采取各种手段将书刊带出室外,视为违规,处50-200元罚款,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院系或部门,情节严重者,建议学校有关部给予处分。
资料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图书馆官网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免修、自修攻略
学在商大 • 商大百科2号员工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495 次浏览 • 2019-05-22 15:26
凡在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的本科学生,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中,通过自学或者其他途径已经掌握了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由本人申请,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成绩达到80分或者良好以上准予免修,并给予该课程同样的学分,成绩按照免修考试成绩计算。
政治理论、体育、军训、实验课程及实践环节不能免修。
免修须提交书面申请,提前一学期办理审批手续。
(二)自修:
凡在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的本科学生,在选修某门理论课程后,根据学习能力和需要,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可不参加该门课程的听课而采用自修方式学习。学生自修必须按照课程的要求完成作业、实习、实验,并按时参加期末考试。 查看全部
凡在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的本科学生,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中,通过自学或者其他途径已经掌握了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由本人申请,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成绩达到80分或者良好以上准予免修,并给予该课程同样的学分,成绩按照免修考试成绩计算。
政治理论、体育、军训、实验课程及实践环节不能免修。
免修须提交书面申请,提前一学期办理审批手续。
(二)自修:
凡在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的本科学生,在选修某门理论课程后,根据学习能力和需要,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可不参加该门课程的听课而采用自修方式学习。学生自修必须按照课程的要求完成作业、实习、实验,并按时参加期末考试。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选课管理办法
学在商大 • 商大百科2号员工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12473 次浏览 • 2019-05-22 15:18
(一)学生选修课程的数量和顺序应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一学期同时开设必修课与选修课的专业,学生应先选必修课,次选选修课,后选任意选修课。
(二)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学生每学期应在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读课程范围内,在征得导师的意见后,自主决定每学期多修、少修或免修等课程。学生修读学分一般应按每学期规定的学分数量执行,对学有余力(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3)的学生可按相应规定多选修课程学分;对因某些原因学习压力过大的学生也可少选修课程学分,但每学期最少不能低于15学分,具体应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决定。学生可提前毕业或延后毕业。本科生基本学制为4年,允许其在3~6年内完成学业。
(三)学生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同一课程在同一学期有多位授课教师开课,学生可在本学期第11周内,预选在下学期开班容量许可情况下的合适任课教师。
(四)对选课学生没有达到学校开班人数规定的课程(除小语种、体育保健班等课程外),不设班开课。
(五)学生入学后,须从第二学期起参加全校的学分制选课活动。
二、选课前准备工作
(一)选课前,必须提供学生详细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简介及教师个人情况简介。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在指定时间进行网络选课。
(二)学生参照学校每学期第10周公布的下学期预排课程总表,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学生选课通知》及《学生选课注意事项》进行网上选课。
(三)教务处根据预排课程表确定的每门课程开课班数、班级容量及学生每门课程计划选课人数,分配学生选课时间、顺序,据此有计划地开放选课资源,确保学生选课的公平性。
三、选课顺序
第一次选课(预选):安排在每学期第11周左右进行。学生可根据教务处安排的选课时间和要求进行选课。
第二次选课(正选):安排在每学期第12周左右进行。教务处根据第一次选课结果,确定需要抽签的教学任务,组织学生第二次选课,即进行正选。
第三次选课(退补选):安排在开学第1周进行,选课对象主要是因课程变动涉及的学生和因故未选课涉及的学生。
四、选课方法
(一)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或互联网登录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中的选课系统,通过输入学号和密码确认身份(学生一卡通),进入选课系统。
(二)学生按照选课流程和预排课表选择课程、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全部选课过程结束后,教务处于本学期放假前下发学生正式课表。
(三)选课结束后选课结果一般不予更改。如确需改选、退选,应在该课程开课学期第1周内,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课程改(退)选单》,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办理。
(四)对于上学期考试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3以上可增加选课学分的学生、上学期必修课需要重修的学生,在开课第一周内进行选课。
(五)任课教师于每学期第2周末,正式输出各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
(六)对选修后未参加考核的学生,成绩按零分记载,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对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做成绩记载,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五、选课流程:
选课顺序:必须先选必修课,再选体育课,最后选通识选修课!
登陆教务处系统,点击选课中心选课中心中显示当前的学期、选课类别、选课阶段、选课的起始、结束时间,点击后方的【进入选课】点击左侧【选课】按钮,然后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认,即可选中该门课程已经选中的课程会在右侧显示,左侧相同课程会显示已选点击任课教师姓名,会弹出页面显示该教师的基本信息。在通识选修课中也是一样,点击该课程可看简介选中课程后,点击右侧【退选】,可进行退选课程较多时,可通过上方的查询输入课程名称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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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选修课程的数量和顺序应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一学期同时开设必修课与选修课的专业,学生应先选必修课,次选选修课,后选任意选修课。
(二)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学生每学期应在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修读课程范围内,在征得导师的意见后,自主决定每学期多修、少修或免修等课程。学生修读学分一般应按每学期规定的学分数量执行,对学有余力(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3)的学生可按相应规定多选修课程学分;对因某些原因学习压力过大的学生也可少选修课程学分,但每学期最少不能低于15学分,具体应根据本人学习情况和学习能力决定。学生可提前毕业或延后毕业。本科生基本学制为4年,允许其在3~6年内完成学业。
(三)学生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同一课程在同一学期有多位授课教师开课,学生可在本学期第11周内,预选在下学期开班容量许可情况下的合适任课教师。
(四)对选课学生没有达到学校开班人数规定的课程(除小语种、体育保健班等课程外),不设班开课。
(五)学生入学后,须从第二学期起参加全校的学分制选课活动。
二、选课前准备工作
(一)选课前,必须提供学生详细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简介及教师个人情况简介。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在指定时间进行网络选课。
(二)学生参照学校每学期第10周公布的下学期预排课程总表,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学生选课通知》及《学生选课注意事项》进行网上选课。
(三)教务处根据预排课程表确定的每门课程开课班数、班级容量及学生每门课程计划选课人数,分配学生选课时间、顺序,据此有计划地开放选课资源,确保学生选课的公平性。
三、选课顺序
第一次选课(预选):安排在每学期第11周左右进行。学生可根据教务处安排的选课时间和要求进行选课。
第二次选课(正选):安排在每学期第12周左右进行。教务处根据第一次选课结果,确定需要抽签的教学任务,组织学生第二次选课,即进行正选。
第三次选课(退补选):安排在开学第1周进行,选课对象主要是因课程变动涉及的学生和因故未选课涉及的学生。
四、选课方法
(一)学生可通过校园网或互联网登录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中的选课系统,通过输入学号和密码确认身份(学生一卡通),进入选课系统。
(二)学生按照选课流程和预排课表选择课程、上课时间及任课教师。全部选课过程结束后,教务处于本学期放假前下发学生正式课表。
(三)选课结束后选课结果一般不予更改。如确需改选、退选,应在该课程开课学期第1周内,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课程改(退)选单》,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教学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办理。
(四)对于上学期考试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3以上可增加选课学分的学生、上学期必修课需要重修的学生,在开课第一周内进行选课。
(五)任课教师于每学期第2周末,正式输出各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
(六)对选修后未参加考核的学生,成绩按零分记载,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对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做成绩记载,不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
五、选课流程:
选课顺序:必须先选必修课,再选体育课,最后选通识选修课!
- 登陆教务处系统,点击选课中心
- 选课中心中显示当前的学期、选课类别、选课阶段、选课的起始、结束时间,点击后方的【进入选课】
- 点击左侧【选课】按钮,然后弹出的对话框点击确认,即可选中该门课程
- 已经选中的课程会在右侧显示,左侧相同课程会显示已选
- 点击任课教师姓名,会弹出页面显示该教师的基本信息。在通识选修课中也是一样,点击该课程可看简介
- 选中课程后,点击右侧【退选】,可进行退选
- 课程较多时,可通过上方的查询输入课程名称进行查询
哈尔滨商业大学2018 级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新生专栏 • 欧阳建国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7003 次浏览 • 2018-10-21 16:28
欢迎你考入哈尔滨商业大学学习。在新的学习生活开始之前,我们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2018年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党的组织关系在黑龙江省外的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地方县级以上党委开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去往地址:哈尔滨商业大学)由本人随身携带。党的组织关系在黑龙江省内的可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档案材料及党、团组织关系可入学后直接到学校本专业所在学院办理。
三、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黑龙江省内生源考入省内高等学校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黑龙江省外生源考入黑龙江省内高等学校的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入学报到须随身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要及时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迁移户口的黑龙江省外生源的学生须随身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省级公安机关和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出生年、月、日、民族、血型、身份证号码等项目必须填写全面,不得遗漏和涂改。
户口迁移地址:报到地点为北校区的填写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中源大街派出所 ;报到地点为南校区的填写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共乐街派出所。
四、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我校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新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1. 学费标准点击蓝字链接查看
2.住宿费根据学生公寓标准不同为600~1100元/年不等(新生住宿由学校按照所学专业隶属的学院统一进行安排)。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生教材由签约供应商按招标合同规定的折扣价格统一供应,新生入学时由签约供应商收取教材预付款900元,多退少补。
4.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可在集中报到处通过自助缴费机自助刷卡缴费,或在收费窗口通过银行卡刷卡或缴纳现金的形式缴费。
以上费用第一学年在入学时缴纳,其它学年按学校规定方式缴纳学杂费后方可办理注册。新生中途退学,学费按照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外语学习的要求,外语听力需要无线耳机,新生可自备能收到72.55MHZ的无线耳机。
七、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外居住。新生床上用品具体要求详见《2018级新生自备床上用品说明》执行。
八、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4日。届时我校将在哈尔滨西站、哈尔滨东站提供接站服务。
因哈尔滨站正在维修改造,能否提供接站服务需视哈站改造进展情况而定。如能接站,学校将及时在哈商大迎新微信平台及时发布信息,请大家随时关注。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电话、传真0451-84865257),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一周,且须提前来信或来电说明原因。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学生在校期间,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学生医疗保险。
哈尔滨商业大学校址:北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邮政编码:150028
南校区: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 邮政编码:150076
报到期间联系电话:0451-84865287
备注:1.务必及时关注哈商大迎新微信公众平台,了解入学报到的相关信息。
2.不报到的同学须将《2018年录取通知书》返还寄回学校招生就业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邮政编码:150028),否则不予办理省级招生部门的退档手续。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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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你考入哈尔滨商业大学学习。在新的学习生活开始之前,我们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2018年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新生党团组织关系。党的组织关系在黑龙江省外的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地方县级以上党委开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去往地址:哈尔滨商业大学)由本人随身携带。党的组织关系在黑龙江省内的可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档案材料及党、团组织关系可入学后直接到学校本专业所在学院办理。
三、根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黑龙江省内生源考入省内高等学校的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黑龙江省外生源考入黑龙江省内高等学校的学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入学报到须随身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要及时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迁移户口的黑龙江省外生源的学生须随身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省级公安机关和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一致;出生年、月、日、民族、血型、身份证号码等项目必须填写全面,不得遗漏和涂改。
户口迁移地址:报到地点为北校区的填写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中源大街派出所 ;报到地点为南校区的填写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共乐街派出所。
四、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我校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新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1. 学费标准点击蓝字链接查看
2.住宿费根据学生公寓标准不同为600~1100元/年不等(新生住宿由学校按照所学专业隶属的学院统一进行安排)。
3.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生教材由签约供应商按招标合同规定的折扣价格统一供应,新生入学时由签约供应商收取教材预付款900元,多退少补。
4.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可在集中报到处通过自助缴费机自助刷卡缴费,或在收费窗口通过银行卡刷卡或缴纳现金的形式缴费。
以上费用第一学年在入学时缴纳,其它学年按学校规定方式缴纳学杂费后方可办理注册。新生中途退学,学费按照黑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根据外语学习的要求,外语听力需要无线耳机,新生可自备能收到72.55MHZ的无线耳机。
七、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外居住。新生床上用品具体要求详见《2018级新生自备床上用品说明》执行。
八、新生报到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4日。届时我校将在哈尔滨西站、哈尔滨东站提供接站服务。
因哈尔滨站正在维修改造,能否提供接站服务需视哈站改造进展情况而定。如能接站,学校将及时在哈商大迎新微信平台及时发布信息,请大家随时关注。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电话、传真0451-84865257),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一周,且须提前来信或来电说明原因。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学生在校期间,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学生医疗保险。
哈尔滨商业大学校址:北校区: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 邮政编码:150028
南校区: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138号 邮政编码:150076
报到期间联系电话:0451-84865287
备注:1.务必及时关注哈商大迎新微信公众平台,了解入学报到的相关信息。
2.不报到的同学须将《2018年录取通知书》返还寄回学校招生就业处(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邮政编码:150028),否则不予办理省级招生部门的退档手续。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8年7月
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级新生自备床上用品说明
新生专栏 • 商大百科管理员 发表了文章 • 3 个评论 • 10105 次浏览 • 2018-10-13 16:15
一、学校为学生配备的铁床规格为1.9米×0.9米,建议棉被规格为2米×1.5米,棉褥子规格为2米×1米;
二、针对北方冬季气候寒冷的特点,建议棉被重量为2500g左右,棉褥子重量为2000g左右;
三、为了保持寝室床上用品整齐,建议被罩规格为2.1米×1.5米、材质为纯棉、颜色为白色,床单规格为2米×1.3米、材质为纯棉、颜色为蓝白格;
四、新生可到校购买或自带床上用品,为有效遏制劣质床上用品进入寝室,确保学生生活公共环境的卫生安全,新生自带床上用品要经学生宿舍工作人员感官检查登记后方可带入寝室。
新生到校购买床上用品时,不要购买校内学生或校外人员以学生勤工助学名义向新生推荐的既无生产厂家又无合格产品标识的床上用品,这些床上用品未经检验部门检验,出现质量问题无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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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为学生配备的铁床规格为1.9米×0.9米,建议棉被规格为2米×1.5米,棉褥子规格为2米×1米;
二、针对北方冬季气候寒冷的特点,建议棉被重量为2500g左右,棉褥子重量为2000g左右;
三、为了保持寝室床上用品整齐,建议被罩规格为2.1米×1.5米、材质为纯棉、颜色为白色,床单规格为2米×1.3米、材质为纯棉、颜色为蓝白格;
四、新生可到校购买或自带床上用品,为有效遏制劣质床上用品进入寝室,确保学生生活公共环境的卫生安全,新生自带床上用品要经学生宿舍工作人员感官检查登记后方可带入寝室。
新生到校购买床上用品时,不要购买校内学生或校外人员以学生勤工助学名义向新生推荐的既无生产厂家又无合格产品标识的床上用品,这些床上用品未经检验部门检验,出现质量问题无法维权。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图书馆选座座位及预约选座说明及违规拉黑处罚规则
学在商大 • 商大百科2号员工 回复了问题 • 5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24248 次浏览 • 2019-10-20 09:05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在商大 • 欧阳建国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15182 次浏览 • 2018-08-20 21:51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祖国、勇于创新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行的学生综合测评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第二章 内容与奖项
本科生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奖项有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对于基本条件,必须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具备以上基本条件者,有资格参加评选奖学金。
第四条 本科生奖学金的等级及金额
本科生奖学金按四个等级评定,获奖金额及比例如下:
特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学期800元,比例为总人数1%;
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学期400元,比例为总人数3%;
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学期300元,比例为总人数5%;
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学期150元,比例为总人数7%;
单项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次500元,比例不限。
第五条 等级条件
(一)特等奖学金:
年级专业综合测评前10%以内。课程考核成绩平均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5分。
(二)一等奖学金:
年级专业综合测评前20%以内。课程考核成绩平均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三)二等奖学金:
年级专业综合测评前30%以内。课程考核成绩平均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四)三等奖学金:
年级专业综合测评前35%以内。课程考核成绩平均70分以上(含7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
(五)单项奖学金
单科成绩均在60分(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单项奖学金:
1.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第一标注单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核心期刊类型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指定),或取得发明创造成果;
2.参加由教育部等各部、委组织的相关项目竞赛并获得荣誉与奖励的;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等。
3.能创造性地学习,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在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4.其他学校认为可以获得此奖项的学生。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评定奖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以上通报的;
(二)本学期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重修的;
(三)综合测评受到白卡扣分的。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工作处、监察处及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评审工作由各学院按办法进行,评定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第八条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和评审。
第九条 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团干部组成学生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第十条 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标准,公平公开,并进行公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奖学金每学期评定、发放一次。
第五章 表彰与奖励
第十二条 学校向获奖学生发放本科生奖学金,并颁发证书。
第十三条 获奖学生须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学校学生工作处。 查看全部
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祖国、勇于创新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行的学生综合测评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在籍学生。
第二章 内容与奖项
本科生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奖项有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三条 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
(三)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
(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对于基本条件,必须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具备以上基本条件者,有资格参加评选奖学金。
第四条 本科生奖学金的等级及金额
本科生奖学金按四个等级评定,获奖金额及比例如下:
特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学期800元,比例为总人数1%;
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学期400元,比例为总人数3%;
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学期300元,比例为总人数5%;
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学期150元,比例为总人数7%;
单项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次500元,比例不限。
第五条 等级条件
(一)特等奖学金:
年级专业综合测评前10%以内。课程考核成绩平均90分以上(含9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5分。
(二)一等奖学金:
年级专业综合测评前20%以内。课程考核成绩平均85分以上(含85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三)二等奖学金:
年级专业综合测评前30%以内。课程考核成绩平均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5分。
(四)三等奖学金:
年级专业综合测评前35%以内。课程考核成绩平均70分以上(含7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
(五)单项奖学金
单科成绩均在60分(合格)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获得单项奖学金:
1.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第一标注单位为哈尔滨商业大学(核心期刊类型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指定),或取得发明创造成果;
2.参加由教育部等各部、委组织的相关项目竞赛并获得荣誉与奖励的;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等。
3.能创造性地学习,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在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4.其他学校认为可以获得此奖项的学生。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评定奖学金:
(一)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以上通报的;
(二)本学期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重修的;
(三)综合测评受到白卡扣分的。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工作处、监察处及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评审工作由各学院按办法进行,评定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第八条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和评审。
第九条 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团干部组成学生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
第十条 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标准,公平公开,并进行公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 奖学金每学期评定、发放一次。
第五章 表彰与奖励
第十二条 学校向获奖学生发放本科生奖学金,并颁发证书。
第十三条 获奖学生须填写《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学校学生工作处。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菜鸟驿站简介
商大百科 • 欧阳建国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6791 次浏览 • 2018-08-20 21:45
菜鸟驿站位于哈商大北校区A区第十一公寓和第十二公寓之间。菜鸟驿站是哈尔滨商业大学和阿里巴巴旗下的菜鸟联盟的一次合作的结果,对于哈商大的每一位同学,老师,领导及所有的人来说,菜鸟驿站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校园服务机构,每天都会有几千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快递被送到菜鸟驿站,每天都会有无数的同学到菜鸟驿站拿取自己的快递,看着同学们拿到自己快递时脸上露出的笑容,这都是每一位菜鸟驿站的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如果没有菜鸟驿站,那我们就需要到大门口去拿快递,如果遇到下雨天,就会非常不方便,而有了菜鸟驿站,我们就不用到门口拿快递了。
到菜鸟驿站拿取快递及发送快递的方法是:
1.拿快递:当你的快递到达菜鸟驿站时你会收到菜鸟驿站发给你的短信,短信上会告诉你你的快递是什么快递,什么时间拿快递,拿快递的地方。拿快递时你需要带上你的校园一卡通(饭卡)。你必须在短信上告诉你的时间拿快递,也可以第二天再去拿,但最晚不能超过三天。你也可以让别人帮你拿快递,但你需要告诉他你的电话号码。
2.发快递:发快递时就比较简单,只需到菜鸟驿站发快递的地方,填写好具体的信息,然后交钱就行了。 查看全部
菜鸟驿站位于哈商大北校区A区第十一公寓和第十二公寓之间。菜鸟驿站是哈尔滨商业大学和阿里巴巴旗下的菜鸟联盟的一次合作的结果,对于哈商大的每一位同学,老师,领导及所有的人来说,菜鸟驿站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校园服务机构,每天都会有几千个来自全国各地的快递被送到菜鸟驿站,每天都会有无数的同学到菜鸟驿站拿取自己的快递,看着同学们拿到自己快递时脸上露出的笑容,这都是每一位菜鸟驿站的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如果没有菜鸟驿站,那我们就需要到大门口去拿快递,如果遇到下雨天,就会非常不方便,而有了菜鸟驿站,我们就不用到门口拿快递了。
到菜鸟驿站拿取快递及发送快递的方法是:
1.拿快递:当你的快递到达菜鸟驿站时你会收到菜鸟驿站发给你的短信,短信上会告诉你你的快递是什么快递,什么时间拿快递,拿快递的地方。拿快递时你需要带上你的校园一卡通(饭卡)。你必须在短信上告诉你的时间拿快递,也可以第二天再去拿,但最晚不能超过三天。你也可以让别人帮你拿快递,但你需要告诉他你的电话号码。
2.发快递:发快递时就比较简单,只需到菜鸟驿站发快递的地方,填写好具体的信息,然后交钱就行了。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学在商大 • 欧阳建国 发表了文章 • 1 个评论 • 67589 次浏览 • 2018-08-20 21:41
一、学制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即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可根据修业学分情况提前或者延长,一般为3~6年(含由各种原因而休学的时间)。
学生在校修读时间内,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全部学分,各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毕业资格准予毕业,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对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提前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相应的学分,达到毕业和学士学位要求可提前一年毕业并授予学位。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延长在校修业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含休学时间),学生在延长学习期间,仍需按照学校规定缴费续读或者重修。
二、学分
学生学业统计实行学分制。学分包括理论教学学分、实践教学学分及创新创业学分。学分的设定原则和依据如下:
理论教学学分:一般课程以每学期满课堂教学周每周1学时计1学分,不足课堂教学周的酌減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体育课等计1学分。
实践教学学分:实践教学包括军训、公益劳动、心理健康教育实训、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实训、课程实习与设计、毕业实习与设计(毕业论文)、假期社会实践等环节,通常以每一实践周计1学分。但对军训计2学分(3周)、公益劳动计1学分(2周)、假期社会实践计2学分(4周)、入学教育计0.5学分(1周)、毕业教育计0.5学分(1周)。
创新创业学分:为加强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鼓励创新创业及健康个性发展,学校设有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见《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创业学分可冲抵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学分。
学生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学生取得的总学分为理论教学学分与实践教学学分之和,但两者不能相抵。
三、考核成绩与学分绩点(Grade Point)
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质量、效果的手段之一。学生所修课程均应考核。考核成绩含课程结束考核与平时考核两部分,成绩比例执行《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规定》。
课程成绩考核采用百分制或者等级制,采用学分绩点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课程成绩考核与绩点的关系:
成绩(百分制) 成绩(等级制) 绩点
优秀90~100 A 4
良好80~90 B 3
中等70~80 C 2
及格60~70 D 1
不及格 60分以下 E 0
注:成绩(百分制)如等于组限值按上限值不在本组内原则进行统计。
学分绩点等于该课程的学分乘以学生该课程绩点。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等于该学生修读全部课程所得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学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
即: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
依据平均学分绩点,学生可以选择学业进度、申请自修某门课程、申请修读第二学位、辅修专业等。平均学分绩点也是学生奖学金评定、转专业、优秀本科生推免研究生、毕业时择业的重要依据。
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结算一次。
四、免修、自修、补考和重修
(一)免修。凡在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的本科学生,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中,通过自学或者其他途径已经掌握了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由本人申请,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成绩达到80分或者良好以上准予免修,并给予该课程同样的学分,成绩按照免修考试成绩计算。
政治理论、体育、军训、实验课程及实践环节不能免修。
免修须提交书面申请,提前一学期办理审批手续。
(二)自修。凡在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的本科学生,在选修某门理论课程后,根据学习能力和需要,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可不参加该门课程的听课而采用自修方式学习。学生自修必须按照课程的要求完成作业、实习、实验,并按时参加期末考试。
(三)补考。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可参加下学期初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考考试。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规定》。
(四)重修。学生必修课补(缓)考的考试成绩为60分(不含60)以下者必须重修;选修课不及格者,可重修或者重选。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两次。
五、教学计划
学校各专业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总学分执行。
课程设置按专业教育过程可分为三类
通识课:是指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全校各学科学生均需修读的课程。包括通识基础课与通识选修课。
学科共同课:是指该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需修读的课程,以及跨学科选修的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与学科选修课。
专业课:是指体现本专业培养规格要求的主要专业课程。包括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
课程设置按选课性质可分为两类
必修课:指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指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可自行选择修读的课程。选修课分为通识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
通识选修课是指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规定的范围内选修的通识课程。
学科选修课是指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规定的范围内选修的学科课程。
专业任选课是指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任意选修的专业课程。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要求必修课的比重≤70%,选修课的比重≥30%。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学期课程安排要体现课程分类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次序,符合同类课程中先修后续的逻辑关系。
六、选课
(一)选课原则
l.学生选课应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充分听取负责导师的意见,自主决定。
根据弹性学制的期限要求,学生每学期选修的累计学分最低不应低于15学分。
学生可以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学期规定学分基础上,增加选修1~2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3,最多可增加选修4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3.3,最多可增加选修6学分。
增加选修课程及其数量应听取导师意见,并经学院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可以在本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方向,并经学院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可以在规定范围内选择上课教师。同一课程,原则上由两名以上教师同时开课,学生按选课程序,自主选择。
4.学生选择课程,必须符合课程先后修读次序的要求。原则上如果先选课程未修读通过,不得修读后续课程。
(二)选课程序
1.学生选课前,必须详细阅读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简介、学生选课指南等相关资料,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2.学生修读所有课程,均需在上一学期的选课期间进行网上选课。新生第一学期暂不实行选课制。
3.选课完毕,按照选课系统生成正式课表上课。
4.学生选课一经确定,如不能参加考试,作零分处理。
(三)重复开课
原则上大部分课程每学期均应开设。但如该课程选修学生数少于规定的开班人数等原因,可延至下一学期开设。
七、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按《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八、导师制
学业指导原则上实行导师制,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度实施办法》。
九、其他
(一)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查看全部
一、学制
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即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可根据修业学分情况提前或者延长,一般为3~6年(含由各种原因而休学的时间)。
学生在校修读时间内,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全部学分,各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毕业资格准予毕业,对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对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提前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相应的学分,达到毕业和学士学位要求可提前一年毕业并授予学位。
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延长在校修业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含休学时间),学生在延长学习期间,仍需按照学校规定缴费续读或者重修。
二、学分
学生学业统计实行学分制。学分包括理论教学学分、实践教学学分及创新创业学分。学分的设定原则和依据如下:
理论教学学分:一般课程以每学期满课堂教学周每周1学时计1学分,不足课堂教学周的酌減学分,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体育课等计1学分。
实践教学学分:实践教学包括军训、公益劳动、心理健康教育实训、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实训、课程实习与设计、毕业实习与设计(毕业论文)、假期社会实践等环节,通常以每一实践周计1学分。但对军训计2学分(3周)、公益劳动计1学分(2周)、假期社会实践计2学分(4周)、入学教育计0.5学分(1周)、毕业教育计0.5学分(1周)。
创新创业学分:为加强学生能力和素质培养,鼓励创新创业及健康个性发展,学校设有创新创业学分。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见《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创新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创新创业学分可冲抵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学分。
学生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学分。学生取得的总学分为理论教学学分与实践教学学分之和,但两者不能相抵。
三、考核成绩与学分绩点(Grade Point)
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质量、效果的手段之一。学生所修课程均应考核。考核成绩含课程结束考核与平时考核两部分,成绩比例执行《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规定》。
课程成绩考核采用百分制或者等级制,采用学分绩点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
课程成绩考核与绩点的关系:
成绩(百分制) 成绩(等级制) 绩点
优秀90~100 A 4
良好80~90 B 3
中等70~80 C 2
及格60~70 D 1
不及格 60分以下 E 0
注:成绩(百分制)如等于组限值按上限值不在本组内原则进行统计。
学分绩点等于该课程的学分乘以学生该课程绩点。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等于该学生修读全部课程所得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学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
即: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
依据平均学分绩点,学生可以选择学业进度、申请自修某门课程、申请修读第二学位、辅修专业等。平均学分绩点也是学生奖学金评定、转专业、优秀本科生推免研究生、毕业时择业的重要依据。
平均学分绩点每学期结算一次。
四、免修、自修、补考和重修
(一)免修。凡在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的本科学生,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中,通过自学或者其他途径已经掌握了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由本人申请,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成绩达到80分或者良好以上准予免修,并给予该课程同样的学分,成绩按照免修考试成绩计算。
政治理论、体育、军训、实验课程及实践环节不能免修。
免修须提交书面申请,提前一学期办理审批手续。
(二)自修。凡在前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的本科学生,在选修某门理论课程后,根据学习能力和需要,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可不参加该门课程的听课而采用自修方式学习。学生自修必须按照课程的要求完成作业、实习、实验,并按时参加期末考试。
(三)补考。学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可参加下学期初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考考试。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规定》。
(四)重修。学生必修课补(缓)考的考试成绩为60分(不含60)以下者必须重修;选修课不及格者,可重修或者重选。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同一门课程重修不得超过两次。
五、教学计划
学校各专业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总学分执行。
课程设置按专业教育过程可分为三类
通识课:是指教育部要求或学校规定全校各学科学生均需修读的课程。包括通识基础课与通识选修课。
学科共同课:是指该学科门类中各专业学生均需修读的课程,以及跨学科选修的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与学科选修课。
专业课:是指体现本专业培养规格要求的主要专业课程。包括专业主干课和专业选修课。
课程设置按选课性质可分为两类
必修课:指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指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可自行选择修读的课程。选修课分为通识选修课、学科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
通识选修课是指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规定的范围内选修的通识课程。
学科选修课是指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规定的范围内选修的学科课程。
专业任选课是指学生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任意选修的专业课程。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要求必修课的比重≤70%,选修课的比重≥30%。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学期课程安排要体现课程分类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次序,符合同类课程中先修后续的逻辑关系。
六、选课
(一)选课原则
l.学生选课应以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充分听取负责导师的意见,自主决定。
根据弹性学制的期限要求,学生每学期选修的累计学分最低不应低于15学分。
学生可以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学期规定学分基础上,增加选修1~2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3,最多可增加选修4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3.3,最多可增加选修6学分。
增加选修课程及其数量应听取导师意见,并经学院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2.学生可以在本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方向,并经学院负责人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学生可以在规定范围内选择上课教师。同一课程,原则上由两名以上教师同时开课,学生按选课程序,自主选择。
4.学生选择课程,必须符合课程先后修读次序的要求。原则上如果先选课程未修读通过,不得修读后续课程。
(二)选课程序
1.学生选课前,必须详细阅读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简介、学生选课指南等相关资料,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选课。
2.学生修读所有课程,均需在上一学期的选课期间进行网上选课。新生第一学期暂不实行选课制。
3.选课完毕,按照选课系统生成正式课表上课。
4.学生选课一经确定,如不能参加考试,作零分处理。
(三)重复开课
原则上大部分课程每学期均应开设。但如该课程选修学生数少于规定的开班人数等原因,可延至下一学期开设。
七、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按《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八、导师制
学业指导原则上实行导师制,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度实施办法》。
九、其他
(一)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商大)周边公交线路一览
玩在商大 • 欧阳建国 发表了文章 • 0 个评论 • 9262 次浏览 • 2018-08-20 21:32
北区——哈站北广场 :
· 127路: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5站)— 哈站下车 — 步行448米即是。(约58分钟)
· 119路转14路:西门出发 — 步行706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0站)— 建国街(同站换乘14路)—哈站北广场即是。(约1小时)
· 127路转64/94路:
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 (15站)— 哈站下车 — 步行85米 — 哈站(海城桥临时站)公交站(换乘64/94路)—1站即是。(约1小时5分钟)
打车约 32 元;约 26 分钟。
北区——哈西站:
· 127路转33路: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1站)— 安发桥公交站 — 步行139米 — 转33路(12站)即是。(约1小时19分)
· 119路转33路:西门出发 — 步行706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0站)—新阳路公交站 — 步行521米 —安红街公交站转33路(11站)即是。(约1小时)
· 打车约 40 元;约 26 分钟。
北区——哈北站:
· 552路:步行1.8公里 — 省农机大市场公交站 — 552路 — 哈尔滨北站公交站 — 步行1.2公里即是。(约1小时)
· 119路转552路:西门出发 — 步行706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6站)— 冰雪大世界公交站 — 步行271米 — 转552路 — 哈尔滨北站公交站 — 步行1.2公里即是。(约1小时20分)
· 127路转552路: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5站)— 冰雪大世界公交站 — 步行271米 — 转552路 — 哈尔滨北站公交站 — 步行1.2公里即是。(约1小时20分)
北区——哈东站:
· 35路:西门 — 步行1公里至哈商大北学区公交站(19站) — 哈东站公交站 — 步行435米即是。(约1小时7分)
· 119路转1号线:西门出发 — 步行706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6站)— 西大桥公交站 — 步行164米 — 哈工大地铁(3号口) (9站)— 哈东站地铁站(3号口)即是。(约1小时21分)
· 122路转65路:步行1.1公里至盛恒基购物广场公交站(13站)— 太古二十道街公交站 — 步行321米转65路(7站)— 哈东站即是。(约1小时21分)
· 127路转33/89路: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2站)— 抚顺街公交站(同站换乘33/89路)(20站)— 哈东站即是。(约1小时28分) 查看全部
北区——哈站北广场 :
· 127路: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5站)— 哈站下车 — 步行448米即是。(约58分钟)
· 119路转14路:西门出发 — 步行706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0站)— 建国街(同站换乘14路)—哈站北广场即是。(约1小时)
· 127路转64/94路:
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 (15站)— 哈站下车 — 步行85米 — 哈站(海城桥临时站)公交站(换乘64/94路)—1站即是。(约1小时5分钟)
打车约 32 元;约 26 分钟。
北区——哈西站:
· 127路转33路: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1站)— 安发桥公交站 — 步行139米 — 转33路(12站)即是。(约1小时19分)
· 119路转33路:西门出发 — 步行706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0站)—新阳路公交站 — 步行521米 —安红街公交站转33路(11站)即是。(约1小时)
· 打车约 40 元;约 26 分钟。
北区——哈北站:
· 552路:步行1.8公里 — 省农机大市场公交站 — 552路 — 哈尔滨北站公交站 — 步行1.2公里即是。(约1小时)
· 119路转552路:西门出发 — 步行706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6站)— 冰雪大世界公交站 — 步行271米 — 转552路 — 哈尔滨北站公交站 — 步行1.2公里即是。(约1小时20分)
· 127路转552路: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5站)— 冰雪大世界公交站 — 步行271米 — 转552路 — 哈尔滨北站公交站 — 步行1.2公里即是。(约1小时20分)
北区——哈东站:
· 35路:西门 — 步行1公里至哈商大北学区公交站(19站) — 哈东站公交站 — 步行435米即是。(约1小时7分)
· 119路转1号线:西门出发 — 步行706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6站)— 西大桥公交站 — 步行164米 — 哈工大地铁(3号口) (9站)— 哈东站地铁站(3号口)即是。(约1小时21分)
· 122路转65路:步行1.1公里至盛恒基购物广场公交站(13站)— 太古二十道街公交站 — 步行321米转65路(7站)— 哈东站即是。(约1小时21分)
· 127路转33/89路:西门出发 — 步行718米 — 军安绿色家园公交站(12站)— 抚顺街公交站(同站换乘33/89路)(20站)— 哈东站即是。(约1小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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